2018年3月7日起,法語水準達到A2級並已在法國連續合法居留滿5年者,可申請有效期為10年的歐盟長期居留卡。

申請者一旦成功獲得歐盟長期居留卡résident de longue durée-UE後,將可成為法國長久居民,允許持卡者在法國工作,在沒有簽證的情況下,可在歐盟其它國家(丹麥、英國和愛爾蘭除外)居住3個月。注意:如果你的歐盟長期居留卡是由歐盟其它國家簽發,在法國無工作的權利。

 

申請物件和條件

歐盟以外的外國人,在法國連續合法居留最少5年,並擁有穩定財政收入、擁有醫療保險和較好融入法國社會者,即可申請歐盟長期居留卡。

 

1. 一般情況下包括:

 

  • 長期逗留的簽證者(visa de long séjour);

  • 短期訪問居留卡(carte de séjour temporaire visiteur);

  • 家屬關係的短期或多年期居留許可(不包括政治避難、司法申訴和刑事訴訟證人)(carte de séjour temporaire/pluriannuelle vie privée et familiale)

  • 短期或多年期雇員居留(carte de séjour temporaire/pluriannuelle salarié);

  • 短期或多年期的商業以及自由職業者居留許可(carte de séjour temporaire/pluriannuelle entrepreneur/profession libérale);

  • 多年期的優秀人才護照(carte de séjour pluriannuelle passeport talent,即投資移民);

  • 常住居留證(carte de résident,有效期10年或更長)。

 

2. 歐盟藍卡持有者

 

歐盟藍卡持有者如想在法國申請長期居留,必須證明本人在歐盟國家已居住5年,其中在申請長居的前2年必須居住在法國。

同樣,在歐盟居留的時間必須是連續的,5年期間允許一定離開的期限。

歐盟藍卡是一種類似於美國綠卡的一種移民身分。與綠卡不同的是,藍卡不是一種給外國公民的永久居住許可證,更接近於一種免入境簽證的工作簽證,兩年有效,可以延期,在失去工作後仍然可以在歐盟內部停留半年。類比美國來講,接近綠卡和H-1B簽證的一個中間身分。

持有藍卡意味著持卡人擁有在簽發國的工作與居留權,同時,持有藍卡可以免去入境歐盟二十七個成員國簽證。

 

3. 財政收入條件

 

要求申請者的收入來源穩定,能足夠維持生活的需求,個人收入最起碼達到法國最低工資(Smic,每月稅前收入1480,27歐元)標準。其它所有的個人收入來源均可計算在內,但不包括家庭補助和津貼。

 

4. 融入法國的標準

 

申請法國長期居留,申請者的融入情況也是一個衡量條件,其判斷標準包括:

  • 遵守法蘭西共和國的原則;

  • 對這些原則的遵循程度;

  • 掌握足夠的法語(65歲以上的申請者則不受此條件的限制)。

 

關於法語A2級水準,那是由法國教育部頒發的兩種法語證書之一,其試題系依據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架構(Cadre européen commun de référence pour les langues-CECRL)而設計。

共分有6級:DELF(分為A1、A2及B1、B2四級),DALF(分C1、C2二級),持DELF B2或DALF證書者可直接進入法國高等教育就學,不需其它語言測試。該兩種證書具有永久時效。DELF/DALF考試於全法國各地以及全球160多國舉行。

為檢核申請者的融入程度,受理申請的省府會向申請人居住地的地方政府進行調查。

 

申請程序

申請者需在居留證到期前2個月向個人所在地的省政府(la préfecture)或專區政府(la sous-préfecture)遞交申請。

某些情況下,需要申請人以郵寄的形式遞交申請。在任何情況下,建議申請人在前往省政府或或專區政府之前,最好登陸省府的網站預先了解,一些專區政府是沒有受理權限的。

如果申請超過了提前2個月的期限,需要支付180歐元的正規化簽證費。

 

所需提供的證件材料

  • 個人護照

  • 有效的居留證

  • 如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明

  • 如申請人來自允許一夫多妻的國家,需宣布本人非一夫多妻制

  • 如有子女,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

  • 最近3個月的住所證明(水、電、氣等發票)

  • 3張身分照片

  • 在法國連續居留5年的相關證明:學校證明、納稅單等等

  • 融入法國的相關證明,如宣布關於遵守法蘭西共和國原則的聲明,和證明個人法語水準的證實,如法語初級文憑(DILF)

  • 醫療保險證明:社保卡和社保證明(attestation d’assurance-maladie)

 

備註:

  1. 相關的外國語民事認證,必須由認證翻譯員翻譯成法語。

  2. 申請者必須連續在法國居住5年,允許持續離開法國最長6個月,5年內不能離開法國超過10個月。

  3. 如果是難民或政治避難者,5年的合法居留時間從申請者遞交避難申請的日期起計算。

 

申請費用

  • 需支付269歐元的印花稅票(Timbres fiscaux),其中droit de timbre 19歐元,稅(taxe)250歐元。

  • 申請時,如果申請人沒提供有效的居留證,需額外支付9歐元。

 

延期或申請永久居留

歐盟長期居留卡期滿10年後,可重新更新,或申請永久居留。前者的申請程式和上述類似,但所需資料略微不同。永久居留的申請將另作介紹。

 

拒簽

一般情況下,如果遞交申請檔案4個月後仍無回復,可能這是被拒簽暗示。省府會以書信的形式通知申請人拒簽的結果。

如被拒簽的話,意味著申請人必須離開法國本土,返回自己的國家。

在這種情況下,申請人可以在2個月內提出行政上訴。上訴的途徑有兩種:

  • 向省府提出非爭訴申訴(recours gracieux)

  • 向法國內政部提出等級申訴(recours hiérarchique)

如果上訴被駁回,可以向法國行政法院提出上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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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資訊來自法國公共服務網:www.service-public.fr。(大紀元記者林麗霞法國報導:https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17/10/26/n9775034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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